在民营经济的发展史上,“融资难、融资贵”是绕不开的老话题,而在这个老问题里,“抽贷、断贷”可以说是最致命的一刀。很多企业明明还在坚持生产,却因为资金链被银行突然切断,不是死在市场竞争方面,而是倒在了信贷半途。最高人民法院8月8日发布的《关于贯彻落实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〉的指导意见》,明确规范金融机构随意抽贷、断贷行为,这一条,给了无数民企老板一颗“定心丸”。
银行“晴天送伞、雨天收伞”的现象,市场早就有怨言。企业顺风顺水时,授信批得快、额度给得足;一旦市场不景气、抵押物价值下滑,贷款条件就突然收紧,甚至直接抽走资金。这对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来说,无异于灭顶之灾。笔者调研采访时曾了解到,一些企业就遇到类似经历,本以为顺利续贷只是走个手续,结果银行突然翻脸,资金链一夜断裂,经营多年打下的基础差点就此崩塌。
从银行角度看,风险控制固然重要,但风险控制不能变成“见风就是雨”的一刀切。尤其在经济下行周期,企业最需要的是信贷稳定性,而不是被“雪上加霜”。信贷是企业的“血管”,抽贷、断贷就等于人为制造休克。司法明确红线,要求金融机构不得单方面增加条件、提前收回贷款,是对企业融资环境的兜底保障,也是对金融机构服务质量的倒逼。
实际上,叫停“随意抽断贷”并不等于要求银行放弃风险管理,而是要求风险管理更加合理、透明、可预期。金融机构可以在授信前尽职调查、动态评估企业经营状况,但不能因为短期波动或市场恐慌,就一刀切地收回资金。这不仅是契约精神,也是普惠金融的应有之义。
更重要的是,司法介入会改变企业与银行之间的心理博弈。过去,民企面对抽贷往往敢怒不敢言,因为银行是强势一方;而现在,有了司法护航,企业在面对不合理抽贷时有了依法维权的底气。长远看,这也会促使银行在信贷安排上更重视与客户的长期关系,而不是只盯着眼前的风险指标。
民营经济是中国经济的重要支柱,稳定的融资环境就是它的生命线。最高法这次从司法层面为“抽断贷”乱象设限,意义不仅在于保护几个个案,而在于向市场释放一个明确信号——民企的融资安全,法律会管,规矩会立,伞会撑好。这样,企业才能在风雨中多一点从容,少一点惊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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